注意事项 1. 根据理财产品类型不同,客户申请终止类型分为违约终止、行权终止、提前赎回和产品卖出。 2. 违约终止是指在违约终止期内,客户可提出单方面违约申请,收益可付可不付,收违约金。 3. 行权终止是指客户在行权终止期内,可提出行权日终止理财产品的申请,可以获得收益,不扣收交易手续费。 4. 产品卖出(赎回)针对双边报价型产品。在存续期内,根据理财产品的当日价格卖出理财产品,获取本金和收益。 5. 对于投资个人外汇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客户需自行纳税。 6. 对于开放流通型产品,在操作栏中显示“卖出”,您点击后,则进入卖出交易页面,对于可进行买入、卖出交易的理财产品,可按照银行当日的卖出价,进行产品卖出,资金T+0到账。理财产品到期后,工行将自动为您清算本金和收益,资金一般在到期后T+3日到账。 7. 理财产品购买时间为:产品发行期内的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照常销售;理财产品卖出时间为:存续期内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5:00。 8. 通过个人网上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普通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客户类别”为“一般客户”和“全部客户”的理财产品;对于理财金客户,可以选择“购买客户类别”为“理财金客户”和“全部客户”的理财产品。 9. 如果您已开立理财交易账户但该账户没有注册网上银行,需将其注册到个人网上银行。 10. 如果您需要注销理财交易账户,请确认该理财交易账户下的理财产品份额都已卖出或已到期终止并且不存在有效理财交易委托,然后再注销理财交易账户。 11. 您最长可查询1年内的理财产品交易明细信息。 |